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22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一、 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第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中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提出,然后提交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第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7名,并提交大会选举。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三、 中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第一届委员会采取直接等额选举办法产生。
四、中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以所发选票进行投票,并由大会总监票人宣读选举结果。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的赞成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0”,不赞成的划“X”,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他人姓名栏后面的空格内下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0”,不划“0”的为弃权;对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不记得票。
选票一律要用中性笔或圆珠笔划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如果选票划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票,可以辨认的部分为有效票。
七、选举时,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所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到取足相应名额为止。如遇到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八、选举时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按照座次依次投票,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九、选举时设总监票1人,监票2人。总监票、监票人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提名 ,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已提名党委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审查签字后,由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